2.活動日期:即日起無限期
3.活動資格:透過此活動頁面加入FETnet之全新會員(依主辦單位之系統紀錄為主)
4.HAPPY GO快樂購卡點數領獎方式:
- 點數分別於次月15日前匯入完成填寫會員之有效快樂購卡帳戶(如遇假日則順延),點數入帳事宜將交由鼎鼎聯合行銷(股)公司處理。
- 點數效期:點數將於卡友入點之第二年年底到期,期滿將無法使用;HAPPY GO卡點數可至HAPPY GO快樂購卡網站查詢。
- FETnet會員所填之身分證字號需與HAPPY GO會員帳號相同,若會員尚未成為快樂購卡卡友,請先申請加入(http://www.happygocard.com.tw/)。
- 快樂購卡點數使用辦法依鼎鼎聯合行銷(股)公司公告之快樂購卡卡友服務辦法為準。
- 快樂購卡卡友客服專線為(02)7716-6888。
注意事項:
- 為維護參加者權益,故每一身分證字號及對應之電子郵件帳號僅能領取一組。若身分證字號為偽造、變造者,或以連續e-mail群組信箱產生器或身份證字號產生器等電腦程式所產出之電子郵件帳號或身分證字號或個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加資格。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 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參加者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參賽者。FETnet不提供寄送贈品至國外之服務。
-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FETnet的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者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投稿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活動之獎品以寄送的實物為準,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若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另以等值之獎品替代之,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得獎資格,並得追回已發獎品或相當金額之賠償。
- 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本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